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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3 10: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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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上海市诸兵种部队,不同程度的多批次的进行过单方面的清房行动,对此我们是支持和配合的。但是部队单方面擅自扩大清房范围,把我们这些还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待遇的人员的现有居住房也要清理。对此我们的态度是:清理可以,但先要把保障我们的事项落实到位。但到目前为止,从未有任何组织和机构愿意和我们实现平等对话,甚至有的部队还出现强行暴力违法清房现象,地方公检法实施了协助。对此,广大转业干部十分寒心!我们多次进行维权,并积极与地方政府诉求,但地方政府采取推诿扯皮,踢皮球的做法,让广大转业干部诉求无门,我们已对这种不作为、人为制造社会矛盾的做法深恶痛绝。如果事态再恶化,就要突破广大转业军人的心理承受极限!
" F: k3 G1 { q7 C诉求事件的历史背景:' g2 g( k) O/ s, K5 Z2 H# Y
1999年,中央军委颁发《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军委[1999]19号),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62号),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等一系列优待和保障转业军人权益的文件,得到广大官兵的积极拥护。然而上海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在落实中央一系列政策规定的问题上,存在不落实或者打折扣落实的现象,从而导致如今上海市数以万计的军队转业干部保障性住房待遇得不到落实。- N$ w* ?, Y7 O
原因:% Q6 O- w" o: x7 C' s# \# j' I
一、中央关于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的文件下发以后,上海市至今没有制定过任何政策措施,以保障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待遇得以落实。" ?& q7 D1 X* j- L) S
二、上海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在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安置的环节上,私下达成协议:上海市只负责转业军人的就业安置,住房问题默认在部队已自行解决。事实是大多数军队干部在转业时,其住房待遇实际是没有得到解决。从这一点来看,这是不落实或者打折扣落实中央精神的表现。
' k; x3 Z3 v3 G) I" N三、二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矛盾积压,造成如今上海市几万名部队转业干部还滞留在原部队的家属院、公寓区等。上海市政府和上海警备区在落实转业军人保障性住房待遇的问题上是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3 D* j) }" U/ T/ O- N. @- c$ C
恳请国家层面能够重视,我们相信党中央,相信国家,相信人民不会忘记我们!
( p7 G' T9 F3 g& ]​上海市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办发(2000)62号《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妥善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住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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