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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anji

[政策交流]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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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机用户Rf59253 于 2025-3-14 15:27 编辑
: x* w5 O% ]) s. Z1 @, v5 W
7 D7 T" W3 v+ C' w真没必要,乡亲们会认为你动机不纯,吃相难看。况且很难参与经济分 配,也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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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和老婆户口已与21年4月迁回入伍地获农村集体成员资格,且网上可查。具体条件是农村必须有宅基地,村委会接收证明,双方转业证或退休证或无工作证明,提交户现籍科,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即可回迁原农村所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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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主回农村落户,只能将户口落在乡镇集体户口上,而不能落回村子里户口上。除非当年离家时户口没有注销,村里还有你的土地,也需要村集体同意你迁移回村,否则,不行。 但是可以继承你父母的房子产权,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继承权。地随房走,房子消失,宅基地的使用权就没有了。所以,趁父母健在,把老房子拆掉重建,不然,父母离世了,老房子只能维修,不能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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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愿心想事成。
5 o. C) f& h, a( X5 Z4 _4 p' A&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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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1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赞美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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