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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退休待移交期间,本人和家属子女仍然享受军队医疗保障。移交后,享受安置地相应级别公务员医保保障。很多同志觉得,移交以后,军休基本和部队医院的优待就没什么关系了,其实不然。不同于普通公务员退休人员,如果您去军队医疗机构就诊,仍然可以比他们更高一等,享受等同于现役的医疗优待。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 2020年11月3日起施行),文件精神,“军休干部到军队医院看病,可在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入院等方面享有与同职级现役军人同等水平的优先,以及就诊场所、病房条件优待”。同时,《通知》还明确,“每年组织军休干部进行1次健康体检,军休机构要积极争取驻地医疗机构优先在军休干部集中居住区域设置医疗点”,切实体现了对军休人员身体健康的关心关爱。
虽然不能像现役一样看病免费,但是,一个“优待”就免了就诊、检查、取药排队大半天的劳苦。特别是优先安排病房,真的少了很多折腾,也免除了长期等候,贻误病情的风险了。
当然,以上医疗优待仅限于“军队医院”,军休人员到地方医院是否有优待,只能看各地政策了。当然,以上医疗优待仅限于“军队医院”,军休人员到地方医院是否有优待,只能看各地政策了。当然,以上医疗优待仅限于“军队医院”,军休人员到地方医院是否有优待,只能看各地政策了。
PS1:此通知系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六部门联合发文,指导性强。旨在要求各地不断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军休干部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通知》已发文好几年了,各军队医院都已知悉落实。
PS2:具体优待落实方法,可直接咨询医院咨询台,带齐相关证件,避免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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