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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公子小白,一名2021年选择逐月方式退役的老兵。
讨论逐月的公众号和文章很多,之前也看到不少网友对逐月政策的评价,主流看法是“谁傻谁逐月”。
公子是傻子之一,但也算比较有发言权的亲历者。
最近几年,向公子咨询逐月政策和经验的老战友不少,每次听完分析后他们都会对我说“还是你有勇气、有能力!”
不太确定,究竟是在夸我还是在阴阳怪气。
对逐月政策“看空”,好像是身边战友的基本盘——选的人较少、“骂”的人较多。
这几年的退役人员,虽然都表态无论何种安置方式都是无上光荣,但到了用脚投票的时候,显然压倒性优势还是在转业一方。
看完身边情况,再看看官方说法。
用“地厅级地名+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从各地退役部门官方公众号上可以看到:
2021年以来,北京丰台区3年累计接收逐月军人28人,驻军较多的京外城市桂林市3年累计18人。
也有零星报导提及,2022年济南市接收逐月军人14人,北京西城区16人、海淀区70人,2023年北京海淀区接收53人,2024年格尔木市7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字中还包括选择逐月的军士。
单说数字可能不太容易理解,我们稍作对比,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19号文的统计,“2018年全军将安排82358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其中计划分配49850名,自主择业32508名,安排4567名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
我国的地级行政区共333个。简单做个估算,平均一个地级市(区)要接收约150人计划安置、98人自主择业。实际上,不少三四线城市一年接收不了十个军转干部,而刚才提到的几个热门地市接收的数量一定远超均值。
这么一比,就知道:选择逐月方式安置的退役人,从目前看确实还不多。
一
理论与实际
静下心来琢磨下,我们可以看到推出逐月制度是历史的必然:
编制总量收缩、公职人员专业化必然导致留给转业的编制减少,拿钱换安置是政府的最优解;
在现役与退役去耦合的指导思想下,退役金与社平收入挂钩而非现役工资,是军归军、民归民的清爽切割;
鼓励再就业、争取人力资源利用最大化,于社会和个人都是双赢。
这些,理论上讲都没错。理论推导的结果是,逐月将分流大量安置压力。
那实践中又是如何呢?并不乐观。
哪怕公子本人,虽然选择了逐月,也会向战友们做介绍。
但,介绍不等于推广。面对前来咨询的战友,分析过后我几乎都建议他们选择安置。
因为,头几批选择逐月的,多数是像公子这样主动选择的,基本都是从事军地通用性较强专业、具备一定军地合作基础和社会资源积累、家庭经济压力较小、性格外向敢于尝试的。
咨询我的几位战友又是什么情况呢?
高配副团即将达龄的营主官、
长期在后勤机关工作的大姐、
爱人全职在家带娃的上校工程师(2020年底调了上校但后面几年一直评不上高职)、
......
这些人,随便一人的情况,对应逐月的设计,都是劣势。
我直接告诉他们:不适合逐月。
对那位大姐,我甚至直接建议她争取去社保中心或者风景管理处这样的事业单位。
他们基本都听从了我的建议,选择安置。
人性和境遇都是相通的,站在更广阔的空间,逐月者目前不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也许选择逐月的个体中也有混得风生水起的,但从宏观来看,理论和现实的差距是客观的。这说明:
逐月这个制度,从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也是符合国家就业、养老制度改革大方向的;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政策的宣讲、观念的转变以及退役后的扶持等,还是存在不足的。
二
问题和争鸣
逐月制度目前来看好像效果不如预期,症结何在?已经有很多讨论了,公子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也有介绍,站在个人角度看,突出的有三:
一是政策调整步子迈得太大。自主、逐月前后一年待遇差别之大,绝大多数人接受不了,不符合我国政策调整领域一贯的积极稳妥、平滑过渡思路;
二是政策设计与社会实践存在差距。军地职业无缝对接、持续奋斗工作的设想很好,问题是,40 岁左右归回社会找工作、交社保,是文件里轻飘飘一句“鼓励再就业”就能实现的吗?
三是待遇保障全方位低于预期。房补、取暖费没了,职业年金冻结,医保基本归零,每月退役金不高,较曾经一起战斗的现役战友、自主战友差了一大截不说,一旦找不到工作,生活品质基本由小康跌入温饱边缘,换谁都要掂量一下;更加上退休年龄后的20%,很多人在没弄清楚“退役金+养老金”双保障机制前,更是担心老无所依。
直白地说,不敢或者不愿选逐月的战友,是对退役后的经济压力有较大顾虑,担心该政策无法实现托底。
很多人选择退役是为了归回家庭,但如果因为自己的退役带来全家生活品质的下降,不知这样的回归是否值得?
那么,有了问题,解决方案该是怎样呢?
民间有很多意见建议:
比如,建议恢复自主,回到老路上来,谓之“纠偏”。
公子认为这不太现实,因为改革的社会背景是清晰的,逐月政策底层逻辑也没问题,再来“复辟”,怕是逆潮流而动。
比如,建议降低门槛,把干/士龄满16年的要求降低2年左右,扩大逐月人群,让政策的效果“好看一些”。
当然,对快达标的人群而言这是好事,也可能会让逐月总人数有所增加。但是治标不治本,在总盘子一定的情况下,甚至会带来更多人对退役后保障的不满。
比如,建议优化保障机制,提出社保和医保这块主要由国家承担,类似于社会上企业交一半个人交一半的模式。
这样的设想当然会让广大逐月人群经济上松口气,但问题在于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致、个人对缴费标准需求也不同,而且随着逐月人群增加,财政不可能予以长期支持。想法是好的,但不太具备可行性。
问题也清晰,争鸣也不少,有没有更具备可操作性的解法呢?
三
对策建议
公子选择了逐月,有切身体会。
说实话,我个人退役后的状态和逐月身份关系不大,但所见所闻还是有一些感悟的。虽然只是大时代中的斗升小民,也希望能为这项制度建言献策,使之日趋完善,造福包括自己在内的更多战友。
第一条对策是:弥补法规盲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
完善的法规是社会活动可靠的游戏规则。虽然现实中逐月人群可以办理优待证、享受参公医疗补助,但是,《退役军人逐月退役金安置办法》(部发〔2021〕82号)有意无意回避了逐月人是否干部身份的定位。
而《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6号)《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等涉及补贴补助的文件中,对“退役军人”的定义压根就没提逐月人。
也许很多人不在意身份之类的虚名,可是,当女同志办理退休手续时,当创业者去税务机关争取减税时,就可能遭遇潜在风险:你只能按女职工标准退休啊,税补只针对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和复员的,逐月不在文件里啊?!
至于部分地区发放的住房补贴,逐月军人的职业年金发放、党费标准等问题,目前依旧没有明确的依据或解读。
如果法规制度长期存在空白,对于有意参与游戏的玩家而言,都是劝退的客观原因。
故而建议:
梳理现有军地法规,尽快解决遗漏、冲突问题,对于关系逐月人群切身利益的规章,按照以人为本、正向引导的原则增补完善。
试想,如果逐月人能拿着文件理直气壮地享受税费减免、医疗优待,是不是会为持续服役的战友们打个好样呢?
第二条对策是:提前做好逐月政策的宣传解释。
能关注到此文的读者对逐月政策一定有所了解,但在全体人群中还是绝对少数。
这几年向我咨询心得经验的战友,或者认为逐月是8折版自主,或者认为退休后零保障,或者不解为什么还要再就业,或者对医保社保毫无概念。
误解和谣言往往源于无知,第一步你得读懂它,然后再结合自身做出评价和选择。
在现役群体中,毕竟每年涉及退役的人不多,不可能经常性组织政策宣讲。
故而建议:
能在退役测算和填报志愿阶段邀请“执法人”和“过来人”现场交流,尽可能把未来走向在扔出硬币之前就研究透,避免抢完“船票”之后就一脸茫然的情况。
事先考虑得越周全,事后反悔扯皮的风险越小,于公于私都是好事。
这可能是在退役工作中最能影响个体主观能动性的一条,也是制度中为数不多可以让个体打破信息不对称,自己掌控选择权的重要一环。
第三条对策是:定期调整计发基数,明确发布机制。
《退役军人逐月退役金安置办法》(部发〔2021〕82号)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退役金,并在文件后附有“退役金计发基数表”。最终的“退役金”由计发基数、计发系数、服役年限、立功系数、边远系数、岗位系数等参数构成。
这个附表带着一个“2021年”的后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年份乘以养老金增长系数,3年来已经累乘了3个1+x%的系数。如2022年退役金=2021年退役金*(1+4%),2023年退役金=2021年退役金*(1+4%)*(1+3.8%),如果是年中逐月的,计发方式又会分区间稍有差别。
上述公式中的,如果长期按上述累乘系数模式计算,再考虑各类人群差异性,将造成计算公式复杂多样,不同批次人群统计困难的现实问题。
故而建议:
在频次上,每4-5年集中发布一次新的退役金计发基数表。
进一步观察当前在用的基数表构成,是依照2021年社会平均收入、参考拟退役人员待遇级综合计算得出的。它并不是简单照搬社平工资,有理由相信是经过军地财务部门精算得出的。
考虑到各年度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仅仅用2021年的数据叠加多个1+x%,未必符合社会发展实际。
故而建议:
在内容上,每次发布新的退役金计发基数表同时,动态体现经济发展态势,合理调整表格内各项数据。
这样的定期调整和发布,一方面是对逐月军人提供明确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也是以实在的数据释放政策优化信号,引导逐月选择,降低计划安置压力。
第四条对策是:适当调整现有计发系数,重点优化退休年龄后系数。
虽然退役金计算公式中系数不少,但其中占主体的是计发系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休前60%、退休后20%,《退役军人逐月退役金安置办法》(部发〔2021〕82号)第12条、16条就是专门定义这两个系数的。
前面提到部分人对逐月政策的犹豫,主要就是退役金对生活保障能力的顾虑。
只有在逐月后持续工作,才能以较小压力持续对养老保险注资,若想较为体面地安度晚年,则必须长期缴纳养老保险。
而实际上,中年人再就业困难,保持工作到退休年龄难上加难。
故而有部分战友做好了退役彻底回归家庭,主要靠退役金生活的预期。
如果说退休前的退役金在三四线城市还算中等收入,在北上广深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那么,63/58岁后微薄的社保养老金即便再加上那20%,恐怕生活状态依旧捉襟见肘。
退休后的保障过于薄弱,可能是逐月制度最大的软肋。
故而建议:
在统筹各方因素后适当调整计发系数,特别是加大对退休年龄后的保障力度,将大大增加逐月人群的安全感。
特别是,逐月制度执行年限较短,目前尚未出现达到退休年龄个案。若尽早对“20%”进行调整,不会出现人群差异,有利于政策稳定性。
2021年前后,因改革期的从严控制,转业安置的压力出现一个小低谷,各方面都很满意,报喜的新闻不少。
但是,近两年随着地方编制压缩等一系列新形势涌现,军转安置压力已经回升,逐月将是更多人必须面对的选择。
与其挤破脑袋争取转业安置,或者“不得不逐”之后怨天尤人,不如在制度之初多多呼吁,尽早从问题源头予以优化,为后来的增量人群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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